湘潭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典型案例——湘潭市法律援助中心告知承诺制方式对喻某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提供法律援助

湘潭市审计局 xts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10-20 13:21

  一、基本案情

  喻某某在某建筑公司工作,2021年9月11日在工作时不慎摔伤,市人社局作出工伤认定,经鉴定构成玖级伤残。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但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医药费,其余经喻某某多次催要拒不支付。

  二、办理过程

  2022年9月8日,喻某某向湘潭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查,喻某某户籍所在地为长沙宁乡,长期在外地务工,家中四口人,现因受伤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喻某某所从事工作为流动性岗位,居无定所,无处开具经济困难证明,而户籍地较远,且对其经济状况也不了解。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告知龙某家属可出具法律援助经济证明告知承诺书代替经济困难证明,并向其详细阐述了承诺制的内容、意义和风险等,喻某某表示同意。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喻某某签署了承诺书,法律援助机构立即指派湖南湘牵律师事务所宋军律师为其办理此案。宋军律师当日与其进行了谈话,详细了解案情,告知权利义务和风险。于2022年9月15日向湘潭市劳动仲裁委提起了劳动仲裁申请,经承办律师多方努力,最终在市劳动仲裁委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公司一次性支付各项费用共计184000元。至此,本案圆满解决。

  三、案件点评

  根据《法律援助法》规定,法律援助申请人可以通过进行个人诚信承诺获得法律援助。喻某某作为长期在外务工的人员,在务工地受伤维权申请法律援助,无处开具经济困难证明时,法律援助机构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原则,积极推行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有效维护了经济困难人群的合法权益,扩大了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提升了法律援助影响力,受到群众一致好评。

  四、经验做法

  1.严格审查,做好事前监管。采取电话核查、实地走访、沟通交流等形式,详细了解当事人家庭经济状况,同时加强风险告知,坚决做到应援尽援。

  2.规范流程,做好事中监管。规范受理、审批、指派、办理流程,通过电话回访、旁听庭审等形式,加强对承诺制案件的监管,保证案件质量。

  3.加强公示,做好事后监管。对于承诺制不实人员形成案例在网上进行公示,实行黑名单制度,上下通报,一定期限内不再适用承诺制。

  五、实施效果

  法律援助是政府为经济困难人群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活动,经济困难是前提条件之一。实行经济困难证明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在符合其他法律援助条件后,只要据实签署承诺书,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和不利后果,便可即时获得法律援助,极大方便了困难群众,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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