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部分企业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湘潭市审计局 xts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06-27 17:41

  2024年以案释法案例

  案例一 部分企业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审计发现,2023年某市部分企业未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涉及39家企业157人。

  此违反了《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和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的规定。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