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

湘潭市审计局 xts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5-03-12 09:14

  审计抽查发现,某单位2010年已完工的基建项目,截止2024年仍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财政部《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财预〔2016〕18号)第十七条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抓紧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清理项目结余资金,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

  以案释法——预算编制不规范

  预算编制不规范,在项目支出中编报人员经费预算。

  法条说明:该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二(三)……厘清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内涵界限,除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外,逐步取消项目支出中用于本部门编制内人员经费的支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