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主要依据中央、省、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国、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并结合审计法定职责进行编制,经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涵盖的时间范围为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国、省审计工作会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坚持服务大局,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做实研究型审计,助力打好“发展六仗”,为我市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奋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提供强有力的审计保障。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站在事关经济社会全局、事关长远发展、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科学安排审计项目,严格依法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重大决策部署有效落实。
(二)坚持聚集主责主业。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审计主责主业,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恪守权力边界,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找准审计着力点,从促进资金规范安全高效使用切入,一体推进揭示问题、
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三)坚持全市审计“一盘棋”。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优化项目统筹管理,加强审计资源调配,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重大事项开展审计,做到上下贯通、同向发力。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刻理解审计全覆盖的本质要求,正确把握审计全覆盖与突出重点的关系,提升审计全覆盖的综合效应。对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形成常态化、动态化震慑。合理安排全年审计项目数量,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做到项目安排和资源配置适应。
(五)坚持做实研究型审计。将研究型审计贯穿审计全过程各方面,做到四个贯通:项目计划与政策研究贯通,项目实施与大数据分析贯通,项目审理与干部考核贯通,项目执行与内部审计贯通,实现政策研究、数据分析、跟踪监督、督促整改常态化。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2023年度全市统一组织6个板块共41个审计项目。其中,署、厅统一组织项目6个,我市自行安排项目35个,按审计内容分为6个板块:署、厅审计项目6个,中心工作审计项目5个,财政审计项目12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10个、财务收支审计1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7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