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要求,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集主责主业,以有力有效审计监督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为奋力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湘潭建设贡献审计力量。
二、审计项目安排的主要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审计署、省审计厅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目标,聚焦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找准审计切入点,通过高效、精准的审计监督,揭示并推动解决全局性问题和风险隐患,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更好地服务保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落地,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聚焦主责主业、依法履职。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财政财务收支真实合法效益主责主业,依法依规开展财政审计、经济责任审计、政府投资审计等,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种好“责任田”,干好“分内事”。
(三)坚持全市审计“一盘棋”。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优化项目统筹管理,加强审计资源调配,消除监督盲区和死角,充分发挥审计监督职能作用。统一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对重大事项开展审计,做到上下贯通、同向发力。
(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深刻理解审计全覆盖的本质要求在于“对所有管理使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地方、部门和单位的审计监督权无一遗漏、无一例外,形成常态化、动态化的震慑”,坚持全面覆盖与突出重点相统一,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在充分考虑现有人力资源、确保实现审计目标和提升审计质量的前提下,合理统筹审计项目,做到项目安排和资源配置适应。
(五)坚持上下贯通、统筹兼顾。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不断优化完善审计工作运行机制。全面落实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上下贯通、步调一致工作要求,推动在项目谋划、资源整合、组织实施上形成合力,不断拓展审计深度和力度,提升审计整体效能。在保持审计独立性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同,不断增强监督合力,促进审计成果深度运用。
三、具体审计项目安排
2025年度全市统一组织5个板块共30个审计项目。其中,署厅统一组织项目3个,我市自行安排项目27个。按审计内容分为5个板块:署厅审计项目3个、财政审计项目11个、经济责任审计项目9个、专项审计调查项目4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