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主要依据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国、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并结合审计法定职责进行编制,经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
计划编制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国、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国、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确立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六稳”工作部署和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创新审计理念,突出审计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努力打造审计全覆盖品牌和争创优秀审计项目,推进湘潭审计“3+3”发展战略,在全面促进我市经济质量与效益提高、依法行政与改革创新、民生与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充分发挥审计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石和重要保障作用,为我市建设“大美湘潭、伟人故里”做出新的审计贡献。
一、审计署、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
优先安排精干审计力量、预留充足时间承接署厅统一组织实施项目,按照审计署、审计厅统一安排部署,遵照署厅审计项目方案的内容、重点、标准、时间和要求等开展审计。预计承接审计项目5个。
二、中心工作审计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围绕促进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平台公司转型升级和投资项目“停缓调撤”目标,开展“四清”审计调查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市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安排,开展全市扶贫资金专项审计。
三、政策跟踪审计
以促进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六稳”、三大攻坚战、减税降费、“三去一降一补”、“放管服”改革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及效果情况,牢牢抓住项目落地、资金保障、简政放权、政策落实、风险防范5个方面,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按照审计厅统一安排,分季度安排了对韶山市、雨湖区、湘乡市、湘潭县四个县市区的政策跟踪审计,每季度确定若干审计重点,按季度及时上报审计情况,重大情况随时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
四、财政审计
以推动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预算收支的完整性、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专项资金统筹整合、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使用、决算草案编制、减税降费以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管理使用等情况。审计市本级财政、市委宣传部等12个部门预算单位,对医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就业专项资金、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展专项审计,共立项23个,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对190个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审计。
五、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结合今年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和干部监督管理的需要,统筹安排审计项目,以促进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改革事项推进、重大经济决策落实、“三重一大”制度执行、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情况。
按照省厅统一组织安排,做好省厅安排的衡阳市常宁市委书记、市长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具体时间进度服从省厅统一安排。
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安排项目13个。
六、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严格落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法制办以及审计署的要求,规范完善投资审计工作。重点关注贯彻落实稳投资、补短板等重大政策措施、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概预算执行、工程项目投资及成本控制、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政府投资绩效等情况,揭示反映项目管理粗放、损失浪费以及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促进完善投资管理和节约投资成本,促进“停缓调撤”、“双修双改”和“补短板”建设,提高投资管理综合效益。加大跟踪审计力度,前移监督关口,提高监督的及时性、针对性和有效性。继续做好征拆资金的审计和抽查监督,确保征拆补偿规范有序。加大购买审计服务力度,提高审计的覆盖面,同时切实加强对中介审计的管理监督,确保审计质量。加大抽查复核力度,发挥审计监督“四两拨千斤”作用。全年安排项目60个左右。
七、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以服务市机构改革需要为目标,安排涉改单位财务收支审计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