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审计项目计划主要依据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国、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审计工作的要求,并结合审计法定职责进行编制,经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涵盖的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至2020年12月。
计划编制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和国、省审计工作会议精神,把握国、省、市政府工作报告确立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充分发挥审计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职能作用,为我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建设“大美湘潭、伟人故里”做出新的审计贡献。
计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是:1.坚持服务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审计署、审计厅统一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始终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国家治理的高度谋划实施审计,把推动重大政策措施落实作为政治责任,服务全市高质量发展。2.坚持全面覆盖。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深入推进审计全覆盖的要求,按照一级预算单位每年审计一次、其他审计对象5年轮审一遍的要求,科学制定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稳步实现审计全覆盖的目标。3.坚持突出重点。聚焦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在湘潭落地生根,围绕打好三大攻坚战、“六保”、过“紧日子”、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依法全面履行审计职责,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4.坚持统筹推进。落实审计项目审计组织方式“两统筹”,加强不同类型审计项目的统筹融合,统筹安排审计项目,合理铺排审计力量,加强沟通协调、衔接整合和成果共享,形成工作合力。
一、审计署、审计厅统一组织项目
优先安排精干审计力量、预留充足时间承接审计署、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项目,按照审计署、审计厅统一安排部署,遵照署厅审计项目方案的内容、重点、标准、时间和要求等开展审计。全年可能涉及项目有:1.审计署统一组织实施项目。①“三促进”(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就业优先)专项审计;②社会保险基金审计,2020年12月开始实施。按署厅要求实施,审计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2.审计厅统一组织实施项目。①XX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2020年5月开始、9月完成,省厅抽审14个市州各一个县市区,我市承担一个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具体项目待省厅安排;②XX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2020年5月开始、9月完成,与县市区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同步实施;③长株潭绿心区域生态综合治理项目(2个项目),由经贸科具体实施,2020年5月开始、7月完成,按审计厅要求实施,审计结果及时报省审计厅。
二、中心工作审计
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以促进各部门各地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拉动经济增长、促进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就业优先政策落实为目标,开展“三促进”专项审计。
“三促进”专项审计由财金一科牵头组织,汇总和上报审计成果。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专项审计由财经一科具体实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审计由农业科具体实施,促进就业优先专项审计由社保科具体实施。根据署、厅统一安排部署适时实施,同步在政策跟踪审计、经济责任审计、财政审计对三方面情况予以重点关注。
三、政策跟踪审计
以推动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六保”工作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生态环境保护、民生保障和重大投资项目推进等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等。
按照审计署、审计厅统一安排,分季度实施对岳塘区、韶山市、湘潭县、湘乡市四个县市区的政策跟踪审计,由农业科牵头实施,根据省厅每季度下发审计要点实施,按季度及时上报审计情况,重大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审计厅报告。
根据署、厅和市委审计委员会要求,统筹实施湘潭市脱贫攻坚专项审计调查。2020年5月开始、11月完成,农业科牵头并具体实施,统筹5个县市区同步推进,每季度政策跟踪审计持续关注脱贫攻坚相关情况。总体评价扶贫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完成情况和成效,揭示整改过程中的典型问题,促进建立长效机制,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重大情况随时向市委、市政府、市委审计委员会报告。
四、财政审计
以推动深化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积极财政政策贯彻落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维护国家财政安全为目标,重点关注市本级预算执行、部门预算收支和决算草案编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预算分配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压缩一般性支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资金使用,“三公”经费、会议费使用以及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等情况。
立项21个,审计市本级财政、昭山示范区、市委宣传部等8个部门预算单位,对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医改政策落实情况、市本级医保基金管理使用情况、住房公积金、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湘潭市创新型省份)建设专项资金、老工业基地示范市转型升级资金、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市本级城市维护资金、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和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专项资金或项目开展专项审计调查。按照审计全覆盖要求,对190个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开展大数据审计。
财金一科牵头财政同级审,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汇总审计成果,着力打造优秀审计项目,2020年2月开始、6月完成。
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大数据审计、全市“四医”系统审计、医改政策落实情况专项审计,由计算机科牵头组织,着力打造湘潭“区块链”审计模式、大数据审计精品项目和优秀审计项目。
五、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采取“政府审计主审+社会审计协审”模式,实施7个单位的财务收支审计,包括湖南湘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等2家国有企业和市一中、市二中等5家学校。
经责科牵头组织教育行业系统审计,打造优秀审计项目,2020年5月开始、9月完成。
六、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以促进高质量发展和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廉洁用权、干净干事为目标,重点关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经济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制定、执行及效果,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及其执行和效果,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民生保障和改善、生态文明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等。
根据省厅统一组织,实施好省厅安排的XX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及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由财金二科(牵头)和行审科组织实施,2020年5月开始,9月完成。
根据市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安排项目16个,涉及15个单位:一是民生(教育)项目3个,涉及3个单位。二是涉及民生(社保)、资金量较大、公权力较大且任期时间较长未进行审计的单位1个,安排项目1个。三是同步开展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安排项目2个,涉及1个单位。四是资金量较大、项目较多、3年以上未审计的单位1个,安排项目1个。五是任期较长未审计的单位4个,安排项目4个。六是重点单位离任且从未审计过的单位1个,安排项目1个。七是跨年度实施4个市管投融资公司经责审计,安排项目4个,由经贸科牵头,2020年3月已完成。
七、政府投资审计
全面落实全国人大法工委、国务院和审计署、审计厅文件要求,依法规范投资审计工作。重点关注贯彻落实基本建设程序履行、项目概预算执行、工程项目投资及成本控制、财务管理及资金使用、政府投资绩效等情况,揭示反映项目管理粗放、损失浪费以及重大违法违纪等问题,促进完善投资管理和节约投资成本,提高投资管理综合效益。加大购买审计服务力度,提高审计的覆盖面,同时切实加强对中介审计的管理监督,确保审计质量。加大抽查复核力度,发挥审计监督“四两拨千斤”作用。
全年安排项目34个左右,具体包括:市委市政府交办任务11个,预算执行情况审计11个,决算审计2个,复审项目10个。
本项目计划是湘潭市审计局2020年审计业务工作的总体安排,各县市区审计局和科(室、中心)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审计范围、审计对象与完成时间等。各县市区审计局、各科(室、中心)要严格按照国家审计准则的要求,结合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细化项目审计目标,突出审计重点,创新审计方法,进行合理分工,及时控制进度,明确具体要求,防范审计风险,努力打造优秀审计项目,强化审计成果开发,从发挥审计保障监督作用的高度,从不同层面、多维视角,以不同载体形式全方位地开发审计项目成果,彰显审计功能,扩大审计影响,提高审计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