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审计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湘潭市审计局 xts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16-12-20 08:49

 

单位
名称
湘潭市审计局
年度
预算
金额
1285.83万元
主管
部门
湘潭市人民政府
单位
基本
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主要职责为: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市本级和城区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没,保障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我市审计工作方针、政策,参与起草审计、财政经济及有关制度、办法,制定审计业务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以及本级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人民政府报告和向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政策法规、宏观调控措施以及管理体制、机制建设的建议。
    四、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五、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一)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
    (二)城区人民政府及市属园区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三)市直各部门、事业单位及其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四)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属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
    (五)市人民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六)市人民政府投资和以市人民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
    (七)市人民政府接收的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以及赠款项目的财务收支。
    (八)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六、负责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按规定对市管党政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协调各成员单位运用经济责任审计成果。指导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七、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
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八、负责省审计厅授权的审计项目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组织实施。
    九、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纠正和处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十、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十一、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下级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实施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下级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同办理县市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任免事项。
    十二、指导和推广信息技术在全市审计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市审计机关实施管理系统和现场审计系统的建设。组织审计专项培训。
    十三、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评价
结果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湘潭市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办法》、《关于做好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的通知》等的相关要求,做好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和自评工作,现将主要情况汇报如下。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我局内设14个科室和机关党委、监察室,下辖国家建设项目审计监督中心;核定人员编制数为73名(其中:行政编51人、事业编15人、工勤编7人),实有在编人员66人;另外,因工作需要聘请人员23人,共计实有在岗人员89人,离退休人员33人
二、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一)预算情况
1.年初预算情况
2016年市财政局《关于下达市直行政事业单位2016年财政预算的通知》下达我局预算1285.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4.83万元、项目支出441万元。
“三公”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市公务消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年初下达我局的“三公”经费控制数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9.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我局2016年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截至11月底,实际支出数为: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年中追加和调减预算情况
2016年,市财政共追加我局预算418.62万元,调减预算22.16万元。
3.全年总预算情况。全年总预算为1704.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32万元、项目支出750.13万元;调减预算22.16万元,合计总预算为1682.29万元。
(二)预算执行情况
1、基本支出执行情况
基本支出年初预算844.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05.6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5.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92万元;截至11月底,实际支出975.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6.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6.21万元。
2.业务性专项执行情况
年初预算安排业务性专项资金441万元,其中:审计项目经费259万元、物业费40万元、信息化建设30万元、投资审计专业技术人才112万元。截至11月底,实际支出295.2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审计项目经费年初预算259万元,实际支出157.35万元,其中:聘请专业技术人员18.95万元、审计外勤84.17万元、审计表彰0.9万元、办公费0.59万元、印刷费2.38万元、邮电费0.32万元、差旅费30.66万元、培训费0.65万元、公务接待2.2万元、公务用车0.2万元、其他支出15.24万元、设备购置0.99万元。主要用于“同级审”11个项目、经济责任审计10个项目、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的审计项目、市委市政府临时交办和我局组织的审计项目以及审计培训、审计宣传、内部审计等支出
(2)投资审计专业人才经费年初预算112万元,实际支出81.3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69万元、办公费2万元、差旅费0.24万元、培训费0.38万元、公务接待2.97万元、委托业务费71.93万元、公务用车0.38万元、设备购置3.52万元。主要用于27个结算审计项目、5个跟踪审计项目、11个征拆资金
 
部门整体支出管理和使用基本情况
 
审计项目及对社会中介审核的20多亿元征拆资金的抽查审核支出。
(3)物业管理费年初预算40万元,实际支出41.21万元,其中物业管理费38.47万元、其他支出2.72万元。
(4)信息化建设经费年初预算30万元,实际支出15.35万元,主要为设备购置、维护维修、办公费、培训费等支出。
3.项目性专项执行情况
年中追加项目性专项资金309.13万元,其中:“金审工程”项目建设资金208.21万元、购买审计服务费100.92万元;截至11月底,实际支出243.6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金审工程”建设支出142.72万元,主要用于搭建数字化审计平台、建设财政预算和公积金审计系统,所支付的硬件购置和软件开发款。
(2)购买审计服务费100.92万元系2015年聘请社会中介组织的审计服务费用,已全额支付各社会中介机构。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2016年,我局积极推行预算绩效管理,强化对资金使用情况的预算约束和监管,最大限度地降低行政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年收入合计1749.13万元,其中年初预算1285.83万元、年中追加418.62万元调减预算22.16万元、上年结转66.84万元;截至11月底,实际支出1514.17万元,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全年共完成审计或审计调查项目78项(委托审计投资项目除外),查处各类违规问题金额8.22亿元,通过审计处理上缴财政304万元,核减基本建设投资额1.66亿元,提出审计建议112条,被采纳101条,呈报审计要情3篇、审计专报3篇,被省级以上主流审计媒体宣传报道242篇(条),移送案件线索和处理事项7件连续17年被评为全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获省级文明卫生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已通过验收并在湖南省住建厅网站公示)、湘潭市离退休干部党员“两学一做”主题知识竞赛组织奖等荣誉。
目标1:按要求完成财政“同级审”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
2016年,我局完成了对市本级财政和三个园区以及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市安监局、市人防办、市城管局等7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部分预算编制欠细化、部分预算支出安排不合规、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违规发放奖金补贴、往来账款长期挂账、资产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移送案件线索2件。“同级审”审计结果报告及工作报告得到市人大、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审计发现的问题按照市人大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整改,整改情况于本月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并接受票决。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撰写了审计要情和专报,市主要领导作了重要批示,作了问题交办工作。
目标2.完成交办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促进被审计领导干部依法履行职责。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
2016年,我局共完成了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委托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工商局、市农机局、市编办、市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市一中等10个部门(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主要围绕任期主要经济工作职责履行情况、任期经济指标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情况和廉洁从政情况四个方面进行审计,着力关注了重大违法违规、重大失职渎职、重大决策失当等问题,促进了领导干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撰写了审计要情被省人民政府批示,并移送市纪委、市公安部门或主管部门立案查处案件3件。
目标3:依法依规核减投资金额,直审工程送审金额核减率不低于8%。
完成情况:超额完成
2016年,我局共完成了18个单位工程的结算审计,累计送审金额7.66亿元,审结金额5.99亿元,核减金额1.66亿元,核减率为21.73%,超目标任务13.73个百分点。
目标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及自行安排的审计项目。
完成情况:超额完成。
2016年,我局组成6个审计组分别对市本级和五个县市2015年至2016年上半年医保资金进行了审计,揭露了新农合参保人数不实、重复报销医疗保险费用、部分公职人员违规开办实体、部分精准扶贫对象未实现应保尽保、部分医院虚开药品或诊疗项目报销新农合、医院违规二次议价等问题,分别向省审计厅和市人民政府报送了医保资金综合审计报告,下达审计督促整改通知书1份,移送案件线索2件。完成了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审计和市本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审计、市直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审计、市城镇居民医保资金和新农合资金审计。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开展了对141个精美湘潭建设项目概算金额达105.56亿元的跟踪审计。先后抽调10余人次参加市委巡察组。
目标5:依法收缴违规资金,审计收缴入库率达80%以上,对发现的重大违规违法案件线索及时依法移送处理。
完成情况:超额完成。
2016年,我局共下达审计决定书24个,应上缴财政金额304.06万元,实际收缴到位304.06万元,收缴入库率为100%,超目标任务20个百分点;全年共移送纪检机关或主管部门案件线索7起,超目标任务250%。
目标6:严格执法程序,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行政复议维持率、行政诉讼胜诉率为100%。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
我局视审计质量为审计工作的“生命线”,坚持依法审计,严格审计执法程序,规范审计行政行为,全年未发生一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连续17年获“全市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并被市政府授予首批“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
目标7:完成上级审计机关统一安排和组织的审计项目。
完成情况:超额完成。
2016年,我局计划完成省审计厅统一组织的审计项目6个,实际完成了市本级及五个县(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世行贷款湖南农村经济综合开发示范镇建设项目审计和衡山县县委书记、县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及湘潭县、韶山市、湘乡市、岳塘区稳增长政策跟踪审计等12个审计项目,超目标任务的100%,并根据省厅的安排和部署,抽调5人次参加省委巡视组的工作。
目标8:加强审计信息化建设及日常维护。
完成情况:超额完成
我局持续加大对审计信息化建设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了审计人员的计算机审计整体水平及全局干部职工的实际操作能力,积极提倡无纸化办公,全年审计项目计算机辅助审计率达85%以上,审计公文流转率为100%。
目标9:加强审计培训,提高审计队伍素质。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
 
2016年,我局共选送参加审计署、省审计厅和全市组织的各类培训42人次,业务人员培训率为75%,合格率为100%,并有2人参加了省审计厅计算机中级培训,4人参加了审计署计算机中级考试并全部通过,促进了审计人员
业务素质的提高
目标10:积极开展审计宣传,扩大审计影响力。
完成情况:超额完成。
2016年,我局在省级以上主流审计媒体宣传报道242篇(条),超绩效目标101.67%,扩大了湘潭审计在全国、全省的影响。全年公告审计结果3个,超绩效目标50%。
目标11:积极开展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管理与指导。
完成情况:圆满完成。
积极组织内审会员单位开展交流和内审人员培训,开展优秀审计项目、优秀论文的评选表彰,并加强对会员单位的工作目标考核,得到了各会员单位的充分肯定。
 
存在的问题
2016年初,市财政下达我局预算总额1285.83万元,年中追加预算418.62万元,调减预算22.16万元,年度总预算为1682.29万元;截至11月底,支出总额为1514.17万元,预计当年收支基本平衡,将略有超支。可以看出,预算安排还存在一定的缺口。
改进措施
  加大预算的约束力和资金的管理力度,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其他需要说明问题
1.财务数据截至11月30日,非2016年决算数,与最终数据会存在一定的误差。
2.支出总额中含2015年度政府购买审计服务支出100.92万元、“金审工程”项目建设支出142.72万元和白鹭名苑小区建设协调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组工作经费20万元,合计总额263.64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