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谭新乔自2012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作出审计决定的公告
2021年7月至2021年8月,我局对湘潭电化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谭新乔自2012年12月至2021年6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该单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的财务收支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十五条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局对该行为作出审计决定(潭审决〔2022〕1号),责令该单位在自收到审计决定之日起90日内将决定内容执行完毕,并将执行结果书面报告我局。
湘潭市审计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