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湘潭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

湘潭市审计局 xts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09-07 17:12

根据审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市审计局对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全国、全省审计工作会议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在总体把握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重点审计了市财政局组织的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市发改委组织的2022年度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岳塘经开区202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住房公积金等6项专项资金或项目,运用大数据对市本级165家一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抽查审核,对其中5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开展了现场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2022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本级各部门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加快建设“四区一地一圈一强”,严格执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有关决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年主要目标任务较好完成。

──预算管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进一步加强,财经秩序持续向好。积极探索财政改革、债务化解新路子,出台“财政改革十条”,开启整肃财政管理、规范财经秩序、深化预算改革的序幕。推进部门预算改革,健全公用经费定员定额保障标准体系。推进园区城区财政体制改革,理顺事权财权。

──财政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资金配置效率有效提升。出台预算绩效管理办法,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突出评价重点。加快涉企、民生、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改变专项资金切块做法,统筹资金支持民生保障、经济发展、风险防控等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留抵退税、减税降费等各项工作。

──“三资”统筹盘活工作进一步加强,财政支持产业发展力度加大。加快构建“三资一本账 预算大统筹”格局,通过“五个一批”模式,取得盘活收益73.43亿元。安排各级资金2.23亿元推进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推动加快产业发展。推进公共资源开发聚集利用,支持打造长株潭新能源汽车产业园、万楼·青年码头等重点示范项目。

──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基本民生底线兜牢兜实。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安排各级粮食直补、乡村振兴等各类资金6.64亿元,保障农业生产、抗旱救灾等。持续深化医卫体制改革,安排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资金3.61亿元、疫情防控保障资金1.15亿元。加快推进教育发展,安排各级教育保障资金3.9亿元。统筹安排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08亿元,提升低保、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市财政决算(草案)报表反映,2022年,市本级(包括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岳塘经开区,下同)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4.95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8.96%,比上年减少3,240万元,下降0.50%(其中,地方税收收入40.24亿元,与上年持平;非税收入24.71亿元,比上年减少3,256万元,下降1.3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6.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4.96%,比上年减少18.25亿元,下降14.60%。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167.2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量124.88亿元,年终结余42.4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281.53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量261.01亿元,年终结余20.51亿元(结转下年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量1.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量0.74亿元,年终结余0.27亿元(结转下年支出)。社会保险基金收入55.64亿元,支出55.18亿元,本年结余0.4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58.69亿元。政府债务余额626.44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9.47亿元,专项债务426.97亿元。

从审计情况看,2022年,市本级财政管理和预算执行总体较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财政局具体组织的市本级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预算编制不完整。

2021年末,市直以前年度结转下年使用的指标共10.53亿元,未纳入2022年年初预算。

2.决算报表反映的支出情况不准确。

应计入岳塘区政府性基金支出的专项债券利息1.23亿元,计入岳塘经开区政府性基金支出,造成岳塘区、岳塘经开区决算报表反映政府性基金支出不实

3.收入管理欠规范。

2022年末,市财政局代管的财政专户等账户利息收入514.93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

4.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预算执行率偏低。

2020-2022年,上级下拨的外经贸发展等4项专项资金共计2,300万元。截至2022年末,支出金额186.5万元,支出进度8.11%

5.直达资金管理欠规范。

1)部分直达资金闲置。20223月,湘潭高新区收到中央直达资金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107万元,截至2022年末,73.92万元尚未使用。

2)直达资金超项目进度拨款。202112月,湘潭经开区响水乡在项目尚未实施的情况下,提前拨付郑家村产业发展项目资金40万元。

3)直达资金相关信息未按要求公开。2022年,市本级部分直达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未按要求公开。

6.结余资金管理不规范。

2022年末,按相关规定应予收回财政的省、市级项目资金共1.78亿元,公用及人员经费指标共0.16亿元,未收回市财政,结转下年使用。

2022年末,市财政部分专项资金及政府采购资金结余658.53万元、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等4个专户结余资金99.97万元,未收回财政统筹管理

7.财政暂付性款项压减不到位。

2022年末,市本级暂付性款项余额89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36亿元,压减率3.64%,未达到压减20%的要求。

8.库款支付压力大。

截至2022年末,市本级“已下达指标但未实际拨付资金”的指标余额23.35亿元,国库存款6.97亿元,导致部分指标无对应资金支付。

9.个别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佳,项目未达产达效。

2022年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湖南世优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评价指标如企业营收增长率、企业利润、纳税情况等未达目标。

10.预算绩效评价结果未充分运用。

2022年,市财政局对绩效评价为“中”的15家单位,未充分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只对部分单位预算资金安排作出调整。

11.部分预算单位账户管理使用规范。

湘潭市二中的一个银行账应于201612月销户,至2022年末,未按要求注销账户。

2022年,市城管局违反零余额账户使用规定向市燃气服务中心实有资金账户划拨单位运行经费251.22万元。

(二)市发改委具体组织的预算内投资执行情况中存在的问题

1.基本建设程序不规范。

2022年,韶山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中个别小区外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在没有概算批复的情况下,实施政府采购并开工建设。

2.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

湘乡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建设项目应于20225月开工,截至20235月,项目仅完成采购招标,尚未开工。

韶山市202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调度详情表显示已开工项目15个、已完工项目8个,实际已开工项目4个、已完工项目0个。

3.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使用专项资金。

截至20233月,湖南众翔重装设备有限公司申报的2022年度湖南省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投资资金到位138万元,项目未启动,资金未按要求用于项目建设。

(三)岳塘经开区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及时征收。

截至2022年末,岳塘经开区当年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入尚有865万元未及时征收。

2.非税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

2022年末,岳塘经开区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应缴预算收入”余额11,064.39万元,未及时划缴国库。

3.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实。

2022年,岳塘经开区将征拆项目计提给岳塘经开区优居中心的工作经费705.78万元,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缴库,造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实。

2022年,岳塘经开区为平衡预算缺口,应收未收平台公司债券资金利息等名义凭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3,000万元。

4.库款保障水平偏低。

20221-12月,岳塘经开区国库库款保障系数均低于0.3,偏离0.3-0.8的合理区间。

5.部分重点项目未实施绩效管理。

2022年,岳塘经开区追加昭团线提质改造项目预算500万元。截至20235月,项目未实施、未申报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岳塘经开区未对项目实施跟踪监控和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2022年,纳入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65家,总人数20,257人,其中:在职人员11,638人,离退休人员8,619人。初预算安排165家单位支出预算34.62亿元,实际完成支出52.16亿元。

市审计局对市政府办、市城管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林业局等5个单位2022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大数据分析,对部分单位进行了疑点核查,审计主要发现以下问题:

(一)预算编制欠规范

1.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

2022年,市城管局及二级单位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金额共计507.48万元。

2.部分单位预算编制不合理。

3家单位年初未编报或编报的公务接待费预算较少(分别为000.87),造成当年无预算或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0.740.050.81万元。

(二)预算收入管理欠规范

1.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征收。

截至2022年末,抽查发现3家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及时征收,合计467.49万元。

2.部分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

截至2022年末,抽查发现3家单位非税收入未及时上缴,合计51.75万元

(三)预算支出刚性约束不足

1.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

2022年,5家单位基本支出占用项目支出共918.49万元。

2.超工会开支需求补助经费。

2022年初,市应急管理局工会资金余额可满足当年开支需求,仍从行政经费中拨补工会经费30.78万元。

(四)部分单位资金管理欠规范

1.存量资金未按时清理或上缴。

市城管局及二级单位连续结转两年以上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金额共计2,106.95万元。

2.提前列支费用。

市应急管理局、市教育局、市十六中等3家单位提前列支费用共计58.24万元,造成当年支出不实。

3.部分单位往来资金长期挂账。

2022年,9家单位三年以上往来款项未及时清理,金额共计6,883.49万元,其中:市城管局及6家二级单位5,917.97万元,市林业局607.78万元,市教育局357.74万元。

(五)部分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欠规范

1.预算绩效目标及标准值未设置或设置不科学。

12022年,市应急管理局支出绩效目标编制不规范。一是未明确整体绩效目标;二是绩效目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

22022年,市教育局未对教师职称评审和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专项资金设定经济成本指标。

2.资金使用绩效不高。

市城管局“智慧城管”信息系统于20175月建成,总投入3,720余万元,实际作用发挥不强,如生活垃圾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管理、智慧公园管理系统、户外广告管理系统等子模块建成后长期无增量数据。

3.部分项目预算执行不到位。

截至2022年末,部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较慢,年末预算执行率偏低,如:市应急管理局当年市直大预算总体执行率33.57%,市林业局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等3个专项资金总体执行率4.9%,市教育局4个专项资金合计525万元未拨付使用。

(六)政府采购管理欠规范

2022年,市林业局年初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低,且部分实施的政府采购事项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七)部分单位编外劳动用工欠规范

1.编外劳动用工人员经费支出超预算。

2022年,市二中当年编外劳动用工人员经费预算40.14万元,超预算支出9.39万元。

2.编外劳动用工清退不到位。

2022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清退编外用工25人,实际清退12人,未清退到位13人。

三、有关专项资金或项目审计

(一)市本级城市维护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中存在的问题

1.基本支出挤占城维专项资金。

2022年,市城管局及二级单位人员经费等基本支出挤占城维专项资金共计369.83万元。

2.部分城维资金拨付不及时。

2022年末,市财政未及时拨付市城管局系统城市维护专项资金130万元。

(二)市本级新冠疫情防控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中存在的的问题

1.疫情防控专项结余资金未清理收回。

截至20233月,3家市直部门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结余473.75万元,未清理收回财政。

2.防疫物资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

2020年,市卫健委处置防疫物资取得变价收入46.62万元未上缴财政,直接用于疫情防控开支。

(三)2022年度市住房公积归集、管理、使用情况中存在的问题

1.部分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

截至2022年末,欠缴住房公积金3个月以上的单位113家,欠缴职工4,145人,欠缴金额7,312.45万元。

2.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

截至20234月,已享受退休待遇人员18人缴存公积金累计81.22万元。

3.部分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最低标准。

2022年,部分人员月缴存额低于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标准,共涉及10家单位80人。

4.封存状态的个人账户中存在已死亡人员未及时清理。

截至20234月,有375名已死亡人员公积金个人账户处于封存状态,账户余额共计438.87万元,未及时清理。

(四)城市“厂网一体化”治理项目整治情况中存在的问题

1.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厂网一体化”项目12个子项目在没有取得项目施工许可证、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的情况下开工建设。

2.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

截至2022年末,“厂网一体化”(2022年)项目中7个子项目按合同约定应付工程进度款22,676.06万元,截至20234月,累计支付工程进度款19,112万元。

3.质量检测机构实施主体不合规。

2022年,“厂网一体化”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项目由两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分别负责初步设计和监理工作、工程检测服务工作,不符合检测机构不得与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有利害关系的规定。

4.劳务公司垫资施工。

2022年,湘潭市政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在“厂网一体化”项目实施中收取4家劳务公司垫付工程款。至20233月末,累计余额232.50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预算执行审计,今年主要对市本级出资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固定资产未及时划转

涉及市林业局固定资产563.08万元、市卫健委医用PCR分析系统263.60万元。

(二)部分企业固定资产账实不符

截至2021年末,部分企业账面存在的固定资产,实物资产已被征拆或灭失,其中:城发集团涉及房屋资产355处、面积68,074.77平方米,现势土地15处。

(三)部分注实资产未评估入账

截至2022年末,部分注入企业的资产未评估入账,如:原产投集团未评估入账的资产22项,预估价值4.89亿元;交发集团未评估入账的资产2项,预估价值0.99亿元。

五、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发现的问题,涉及制度层面的,市审计局以审计要情、审计专报等形式专题报告市委、市政府;涉及违纪违法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及财政财务收支方面违规的,依法出具审计报告、下达审计决定。

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将牵头督促审计整改,从具体问题入手,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压实被审计单位主体责任,推动对账销号。具体整改情况,将按要求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并按规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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