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湘潭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湘潭市审计局 xts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3-11-30 08:56

  关于2022年度湘潭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湘潭市审计局局长 彭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汇报2022年度湘潭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部署推进情况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同级审”审议交办意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明确市审计局牵头整改,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切实整改,以“钉钉子”精神做好审计工作“下半篇文章”,提升审计整改成效。

  (一)强化跟踪督查,压实主体责任。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审计局把督促审计整改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配置专岗专人,系统梳理审计查出问题,作出整改任务安排,逐项明确整改方式、要求和时限。整改过程中,市审计局及时、主动跟进各单位整改情况,应立行立改的问题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即知即改,需分阶段或持续整改的问题推动被审计单位制定整改计划,定期报送整改情况直至整改销号,并严格核查整改结果,确保审计整改动真格、有实效。

  (二)加强贯通协同,凝聚整改合力。市审计局与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市财政局等部门联合出台贯通协同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整改落实,如市委巡察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作为巡察重要内容。各责任单位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担起主体责任,按照“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对照任务逐一整改,做到问题整改零遗漏、全覆盖。相关主管部门加强对下属单位的指导与监督,加强问题研究,举一反三。如,市财政局针对指出的问题,做到发现一个问题、整改一片同类问题,由点及面推动提升全市财政管理水平。

  (三)坚持源头治理,健全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将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资产资金管理等制度。如市财政局制定出台了《湘潭市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若干措施》《湘潭市财政局直达资金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源头上强化管理,预防违法违规问题发生。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交办整改的审计问题清单反映44个问题,涉及25个单位49个具体问题。截至2023年10月,“立行立改”类的27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的2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2个,正在整改10个。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1.29亿元,促进资金拨付15.31亿元,盘活存量资金903万元,单位自行整改20.01亿元,健全完善制度19项。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2023年调整预算中,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已全部纳入当年收支预算。二是预算编制不合理问题,市财政局要求各单位综合考虑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及实际工作需要,合理编报部门预算,并加强审核。

  2.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部分收入未及时征、缴问题,至2023年9月,岳塘经开区已将土地出让等收入1.1亿元上缴国库;6家单位已收回、上缴财政收入1,640.67万元。二是部分预算执行进度较慢问题,5家单位通过加快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方式支付资金2,800余万元,核减预算48.07万元,总体执行进度有较大幅度提升。

  3.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库款保障水平偏低问题,岳塘经开区通过优化支出结构、压减支出等措施加强库款保障,2023年1-9月库款保障水平系数介于0.2-0.6之间,明显好转。二是直达资金管理使用欠规范问题,2家单位对直达资金闲置等问题,通过支付、调整支出项目等方式整改84.24万元,市财政局出台直达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及时将直达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三是财政存量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至10月,市直已支付2022年底结转指标15.18亿元,收回各类结余资金731.9万元,市本级压减暂付款8.03亿元。

  4.债务管理方面。一是高息债务清退、置换任务问题,各园区及平台公司加强对融资业务的管理,不断健全融资规章制度,杜绝违规支付融资费用。二是PPP项目管理问题,岳塘经开区制定了项目退库工作计划,7月启动项目退库工作,下一步将加快推进。

  5.预算绩效管理方面。一是预算绩效结果未充分运用问题,2023年,市财政局将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提前至11月,在编制下年预算时,运用评价结果优化预算安排。二是个别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佳,项目未达产达效问题,市工信局强化申报资格审查,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将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

  6.决算(草案)编制方面。一是决算报表反映的情况不准确问题,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决算报表数据的编制与审核,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决算数据质量。二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实问题,2023年以来,岳塘经开区未再将征拆工作经费作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缴库。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门预算执行方面。一是部分单位过“紧日子”意识不强问题,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12月将停用现有“应急通”套餐,2024年起新套餐费用降至每台220元/月(降幅32.3%)。二是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问题,2023年,市财政安排预算时提高人均公用经费标准6,000元/年,优先保障基本支出。预算执行中,严格按预算用途使用资金,确保专款专用。三是提前列支等支出不规范问题,3家单位扣减预算67.11万元,追回款项8.63万元。

  2.资金安全及绩效管理方面。一是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问题,各单位进行全面清理,通过上缴财政、追回或支(退)付款项、核销等方式减少往来款余额2,605.79万元,剩余部分将按项目建设要求进行结算后完成清理。二是绩效管理方面,2家单位完善绩效指标设置,岳塘经开区对重大项目开展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等工作,市城管局通过接入业务数据,加强对信息系统的应用。

  3.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方面。市林业局已将物业管理费纳入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并制定了局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4.其他方面。一是编外劳动用工欠规范问题,2家单位制定了清理方案,拟定了清退计划,从严控制临聘人员数量,规范编外劳动用工人员经费支出。二是账户使用欠规范问题,市二中已按要求注销账户,市城管局局属3家二级机构将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资金由财政直接拨付。

  (三)相关专项资金或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项目建设管理方面。一是基本建设程序欠规范问题,韶山市对近年实施的政府性投资项目开展了自查自纠,今后将严格规范项目审批及概算管理,从严监管项目建设。二是部分项目建设进度滞后问题,至2023年10月, 项目业主单位已建设垃圾收运站、分类处理站,完成设备采购1,911.35万元。三是未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问题,目前均已按照审批程序完成办理,今后进一步加强对建设单位的监督。四是质量检测机构实施主体不合规问题,通过约谈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从严监管项目实施等予以规范。五是劳务公司垫资施工问题,总承包单位及时退还劳务公司垫资,至7月,已分批退还完毕。

  2.专项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城维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市城管局已拨付资金130万元。二是疫情防控专项结余资金未清理收回问题,至2023年9月,2家单位上缴资金144.05万元,市工信局根据上级今年6月出台的文件要求,结清代储物资相关费用后上缴。三是防疫物资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问题,市卫健委已上缴财政9.04万元。四是未按要求使用专项资金问题,众翔公司已使用专项资金159万元用于设备购置。五是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合规问题,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到位。

  3.住房公积金管理方面。一是未及时将缴存资金分配至个人账户问题,对148家单位进行核查,单位挂账资金分别划转新设单位对公账户、财政专户或上缴财政。二是已领取养老待遇的人员继续缴存问题,对18名相关人员账户全部办理封存手续,不再继续缴存。三是部分单位缴存基数低于最低标准问题,已要求相关单位对缴存基数进行调整,升级了系统禁止低于标准的缴存业务发生。四是封存状态的个人账户中存在已死亡人员未及时清理问题,至2023年10月,25人完成销户,并提取100.24万元。五是部分单位欠缴问题,至9月,25家单位补缴共930.24万元。

  (四)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固定资产未及时划转问题,市卫健委已完成资产划转和账务处理,市林业局完成了资产清查工作并按程序申请固定资产划转。二是部分企业固定资产账实不符问题,涉及2家单位资产226处已征拆、23处已出售,计划2023年12月完成账务处理。三是部分注实资产未评估入账问题,原交发集团涉及土地资产2项已解除地块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产投集团已入账资产1项、价值870.36万元。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还有10个在按计划推进整改。市审计局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综合考虑要求分阶段整改或持续整改问题的具体情况,实事求是分析原因,有三个方面问题和困难值得关注:一是有些问题受限于地方政府财力薄弱,需筹措资金持续推进解决。如债务管理方面、暂付性款项清理等问题,需大力发展地方经济增加财力,逐步消化解决。二是有些问题时间跨度长、涉及单位多,需多方加强配合共同推进解决。如部分涉及项目的往来资金清理、拆借资金等问题,相关单位需进一步沟通协调后按要求处理。三是有些问题受制于外部条件难以短期完成整改,如住房公积金欠缴、退付等,涉及利益群体多,整改需稳妥推进。

  对暂未完全整改到位的问题,市人民政府要求各责任单位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应改尽改,全面清零,并将加强督查,一抓到底。相关责任单位已对后续整改工作作出安排,明确了具体措施和计划,深入分析短板弱项,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不断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切实巩固整改成果,实现源头治理、标本兼治。市审计局将严格落实省委办、省政府办关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跟踪督促检查,将整改情况纳入后续审计重要内容,查改联动,确保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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