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湘潭市审计局 xtsj.xiangtan.gov.cn 发布时间:2024-12-04 16:52

关于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

收支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湘潭市审计局局长彭建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审计整改工作部署推进情况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同级审”审议交办意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动真碰硬抓好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堵塞漏洞,推进标本兼治,切实提升整改成效,以高质量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审计整改主体责任不断压实。市审计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切实履行督促检查责任,系统梳理审计查出问题,分类明确整改方式、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并及时、主动跟进整改情况,严格核查整改结果,推动真改实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增强整改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担起主体责任,对照整改任务清单逐一整改,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

(二)审计整改贯通协作持续深化。深入推进审计监督与各类监督贯通协作、同频共振,推动构建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会同市审计局跟踪监督整改情况,并开展满意度测评,督促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市政府对整改推进不力、整改成效不佳问题进行重点督办,对存在审计整改不力、不到位问题情形的单位在年度绩效考核中予以扣分。

(三)审计整改成果运用更加充分。坚持审与改相结合、改与治相统一,更加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研判问题、推动整改,一体推进揭示问题、规范管理、促进改革。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自觉将整改工作与加强制度建设结合起来,全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认真研究审计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出台了大事要事保障资金制度、政府采购领域投标保证金制度等一批市级层面制度,从制度层面规范管理、促进改革。

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交办整改的审计问题清单反映13个单位33个问题。截至202410月末,“立行立改”类的13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的20个问题,已完成整改8个,其余12个问题均已采取有效措施、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4.2亿元,促进资金拨付4,795.17万元,盘活存量资金4,307.56万元,单位自行整改11.68亿元,健全完善制度6项。(详见附表)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资源统筹方面的问题。关于部分单位收支未纳入预算管理。1家单位的2个账户资金全部转入财政监管账户、注销银行账户1个;相关企业已启动改制,房屋资产由法院指定的管理人进行管理。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划缴国库。市财政局已确认缴库4,854.18万元。关于部分非税收入未按级次管理。市公安局九华分局已将470.38万元全部转缴至市本级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关于部分财政收入未及时收缴。2家单位已收回、上缴财政收入98.01万元。

2.预算管理方面的问题。关于未制定大事要事保障资金管理办法。6月,市财政局出台了《湘潭市大事要事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部分预算资金执行率偏低。2023年未下达指标已分配下达或收回1.8亿元;市直执行率偏低的指标,目前已支出1,887.57万元,已收回1,035.15万元。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存在薄弱环节。市财政局已要求相关单位补齐事前绩效评估相关资料,并制定了《湘潭市市本级预算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3.其他方面的问题。关于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未及时清理、退还。市财政局保证金余额937.16万元已完成退款或缴库,同时完善了相关制度。关于市公安局及所属分局暂扣款、取保候审保证金未及时处理。2,867.94万元通过转罚没收入、退付、移交法院执行等方式全部完成整改。关于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范围不完整、部分数据欠准确。市财政局在编制2023年政府财务综合报告时已对相关企业及“政府储备物资”等数据进行修正。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关于以前年度结转的市直专项资金支出进度缓慢。各单位采取多种措施加快资金支出进度,目前已完成支付95.97万元,调整使用575万元,收回指标321.81万元。关于部分单位未从严从紧控制一般性支出。2家单位通过暂缓车辆采购计划、完善内控制度等方式完成了整改。

2.政府采购方面的问题。关于部分采购事项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各单位通过完善采购预算目录、对采购预算进行增减调整,确保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关于部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低。各单位加强采购需求管理,分年度精准编制预算,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严格按照预算执行,提高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率。

(三)园区财政运行状况审计调查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财政资源统筹方面的问题。关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实。两园区逐年减少混库金额,截至10月末,两个园区混库金额仅0.13亿元。关于未及时征收土地出让收入。两园区已收回土地出让收入3.13亿元、解除合同金额1.26亿元。关于未及时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7个项目已收回并上缴财政1,322万元。

2.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关于阶段性占用财政资金。湘潭高新区已收回资金5.65亿元。关于无预算拨款。湘潭经开区已收回资金1.28亿元,剩余部分将通过增收、列支等方式逐步消化。

3.预算绩效管理方面的问题。湘潭高新区制定《湘潭高新区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方案》;湘潭经开区已敦促27个部门提交资料。

4.园区国有企业融资方面的问题。2024年以来,未再支付同类费用,同时不再支付原合同约定的银行利差。

5.园区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关于国有资产出租收入应收未收。截至10月末,已收回租金1,082.41万元,申请仲裁执行929万元。关于部分国有资产闲置。两个园区已通过“用、售、租、融”等方式盘活闲置资产5.63万平方米。关于部分资产未及时办理产权登记。相关项目已完成不动产权证办理。

(四)国有土地资源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以前年度预征土地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截至10月末,市本级已整改4,249.92亩,正在报批的土地385.62亩。关于部分土地批而未供。截至10月末,已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1宗,土地面积1,955亩。关于闲置土地盘活力度有待加强。市本级已处置闲置土地420.83亩。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未及时征收。已收回土地出让价款6,100万元。关于土地入库、出库工作不规范。目前市本级全部土地已纳入储备库管理。关于未按要求编制土地储备资金收支决算。目前已按要求编制项目户土地储备资金收支决算。

(五)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单位未全员参保。主管部门通过下发催办函、上户催办等方式,督促全员全面参加工伤保险,目前,绝大部分单位及人员完成整改。关于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工作落实不到位。截至9月底,全市快递行业参保率较上年提高约6.5个百分点,其中一线快递人参保率较上年提高约4个百分点。关于超范围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用。20248月,已退还工伤保险基金11.48万元。关于向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基金待遇。截至202410月末,已追回基金待遇10.21万元,其余7.27万元视同整改。

(六)政府投资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

关于部分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10月末,湘潭县及雨湖区促进拨付项目资金2,083.26万元。关于部分中央预算内项目未及时开工。涉及3个项目,2个已开工建设,1个计划于11月开工。关于个别项目发生重大变更未办理调整程序。市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已完成财政评审、启动概算调整程序,将于11月底前完成整改。

(七)关于其他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大事要事保障资金审计评审查出问题。各单位与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一起部署、落实,涉及具体问题28个,其中23个问题已整改,5个问题正在整改。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审计对202311月未完成整改的10个问题持续跟踪检查,截至目前,7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个问题正在整改,其中分阶段整改问题,市城管局继续清理往来资金918.38万元,剩余部分已分类制定处置计划,确保整改到位;持续整改问题如暂付性款项及拆借资金问题,正在有序推进整改。

三、审计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从审计整改情况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及时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立行立改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12个问题正按计划推进整改。未整改到位的原因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一是有的属于中长期改革任务,需要长期推进整改落实。二是有些问题受限于地方财力,需筹措资金持续推进,逐步消化解决。三是有的问题较为复杂、整改难度大,需按照项目进度稳步推进。

下一步,市政府将持续深入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市审计局将按照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加强对后续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紧盯不放,挂账督办,直至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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