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审计执法监督、规范审计行政执法、提升整体法治水平,根据工作需要,市审计局拟通过公开竞争性方式选聘律师事务所作为法律顾问,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为组织好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服务期限及费用预算
市审计局拟聘请1家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合同期(服务期限)为2年,即自2025年4月至2027年4月(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每年费用金额为4万元。
二、法律顾问职责
受聘的法律顾问,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咨询和论证,提供合法合理的解决建议。
(二)参与我局规范性文件的咨询、起草、调研、论证和审查,完成公平竞争性审查及规范性文件合规性审查。
(三)参与办理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仲裁等案件。
(四)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参与处理政府突发性事件、群体性事件、信访事项、历史遗留问题及其他重大疑难问题,提供合法合理的解决建议,协助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稳定。
(五)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参与我局重大项目、重大合同或协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我局的行政、民事、经济等合同或协议以及其他法律文书。
(六)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参与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信息公开等工作,为我局干部职工及服务对象开展法律知识培训、法律咨询工作,参与并协助我局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七)根据我局工作要求,草拟或签发(我局同意并书面授权为前提)律师函、声明、公告、致函等法律文书。
(八)根据我局工作需要,参与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指导、协助法制审理科处理法制业务,参与执法质量检查、案卷评查等工作。
(九)办理我局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参聘相关条件
(一)律师事务所及委派律师未受过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和律师协会的纪律惩戒,社会各界反映良好。
(二)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应在5年以上,执业律师人数达20人以上,且有5年以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服务经验,能够保障服务团队及时参加相关会议和提供相关服务(即时性的现场法律服务响应时间应在1小时以内);保障履行出庭应诉任务所必需的湘潭市内交通费用。
(三)律师事务所应委派至少1名拥有5年以上律师执业经验,且有5年以上行政机关法律顾问经验,有较高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行政法、刑法等领域实务工作经验的律师,熟悉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服务团队有长期服务各级审计机关的优先。
(四)律师事务所及委派的律师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8日至4月3日。
(二)报名方式 可通过电子邮件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
电子邮箱:214526435@qq.com。
现场报名地址:湘潭市岳塘区高新路3号。
联系人:张敏。
联系方式:0731-58227198;13875219455。
(三)所需材料
1.报名表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各1份(详见附件)。
2.律所注册资料(复印件)、人员规模、主要业务领域、专项资质、获奖情况等基本情况。
3.拟作为市审计局法律顾问服务团队的基本情况及团队成员的简历及相关佐证资料(如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表彰奖励证书等复印件)。
4.主要业绩,近5年内担任市直机关法律顾问的聘书或合同复印件;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疑难案件或理论研究成果。
5.根据本方案关于法律顾问职责以及参聘条件要求,提出相应的服务方案(包括专业特长、工作标准、服务承诺,以及对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设想等内容)。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提供1式2份,注意控制篇幅,简洁明了、言简意赅、突出重点,选聘结束后材料不予返还。
(四)其他事项。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执业律师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选聘工作方式
选聘工作采取公开竞争性方式进行。有参与意向的律所根据市审计局提出的条件,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逾期不受理。市审计局汇总竞聘资料后根据律所基本情况、服务团队情况、专长领域、学术水平、执业经验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后确定聘用律所。必要时,可邀请候选律所代表进行现场竞聘陈述。
附件:湘潭市审计局法律顾问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