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共性指标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相关内容纳入党组中心组年度集中学法内容和本单位、本系统法治培训内容,开展宣讲不少于1次。
2.突出宣传宪法,开展宪法进机关活动,组织系统干部开展日常宪法学习宣传,集中组织本系统“宪法宣传周”活动。
3.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领导班子每年参加法治专题讲座学法不少于2次。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在年度述职中加入述法内容。
4.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全系统做好普法工作,本单位每年开展普法活动不少于2次。
5.健全完善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核制度,每年至少举办一期法治专题培训班。组织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网上学法,年内课时达标率100%,应考人员参考率100%,合格率100%。按规定及时编辑、更新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年度学法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学习读本和考试题库。
6.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网上集中观看或现场集中旁听庭审,年内不少于1次。
7.在单位门户网站开辟法治宣传专栏(专题),设置“以案释法”栏目,发布普法宣传内容和“以案释法”案例,年内报送不少于3个典型案例。
8.加强对本单位乡村振兴联系点的指导,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本部门与群众生产生活和乡村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年内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不少于1次。
9.广泛宣传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10.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做好“八五”普法总结工作。立足审计监督定位,前瞻性布局谋划本系统“九五”普法工作。
二、个性指标
1.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6月安全生产月、“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专项法律宣传。
2.根据被审计单位开展有针对性地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突出宣传《审计法》《民法典》和《行政复议法》,年内开展“送法进党校”和“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各1次。
3.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系统培训。提升审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确保全市审计人员以打铁还须自身硬的勇气带头学法、尊法和守法。
4.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审计员等参与相关审计会议,主动接受监督,深化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