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审计局,市局各科(室):
根据《湘潭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拟废止、修改相关规范性文件公告如下:
一、下列文件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废止。
(一)《湘潭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审计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暂行办法和湘潭市审计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暂行基准的通知》(潭审发[2010]30号)。
(二)《湘潭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潭审发【2010】67号)。
(三)《湘潭市审计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潭审发【2014】20号)。
二、下列文件自公告之日起拟进行修改,修改期间不作为执法依据。
(一)《湘潭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审计局组织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结算审计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潭审发【2012】17号)。
(二)《湘潭市审计局关于印发湘潭市审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则的通知》(潭审发【2010】81号)。
湘潭市审计局
2017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