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湘潭市审计局于2018年5月21日至6月20日,对韶山市贯彻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实施了跟踪审计,重点审计了财政收入质量及存量资金统筹使用、涉农政策措施实施、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韶山市在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及存量资金统筹使用方面主动作为,积极争取中央投资、债券资金、产业资金支持该市经济发展。启动国地深化合作模式,解决税收征管难题,堵塞收入漏洞,为税务部门提供了有效的协税信息。2017年来,该市扎实开展房地产行业的税费清理和其他企业的税收清欠工作,共计清理入库欠税2295万元。协助税务部门做好向上税收争取工作,争取烟草、电力、中石化、华融湘江银行各部门对韶山的税收支持4700多万元。该市通过加大清理收回存量资金统筹使用力度,督促部门加快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共清理资金7.84亿元,收回存量资金1854万元,今年1月至5月,共计盘活存量资金5159万元;在涉农政策措施落实方面,该市认真践行“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以来,加快建设了以“优质高效粮油、绿色养生蔬菜、生态油茶果林、精品花卉苗木和生态旅游农业”为特色的银田现代农业示范园和以“高档水果、创意花卉、优质水稻和休闲观光农业”为特色的韶河现代农业示范园,两个生态园区现有11个龙头企业,启动产业建设项目14个。该市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流转土地8900多亩,发展葡萄、水果、蔬菜、花卉、苗木4900亩。调优优质稻种植面积,发展特色稻、优质稻,推动粮农生产向质量效益转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断涌现,累计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01个、家庭农场76家,扩大了示范辐射作用。现代农业服务业快速发展,该市通过了全国肉类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复检,建成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37个,网络零售额增长32%。积极推进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高标准农田5000亩,全面完成“五小”水利建设扫尾工程,修复水毁设施695处。“美丽乡村”行动建设卓有成效,打造美丽屋场40个,改造民居1187户,完成拆违9.8万平方米;在精准扶贫政策落实方面,该市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农村联系点工作的通知》及《驻村帮扶工作考核办法》等,做到了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全覆盖。出台了《韶山市精准帮扶行动实施方案》《韶山市建立健全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等制度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工作任务、强化了工作措施,制定了《市乡村三级主要负责人带头开展“三走访三督导三签字”工作实施方案》,市委书记、市长带头分别走访了该市4个省定贫困村,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该市还加强部门联动,多举助力扶贫。同时,加大奖补力度,扶持巩固特色产业及合作社,大力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提升了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举办专场招聘会8场次,提供贫困人口就业岗位500余个。在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017年该市解决了1000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困难家庭危房改造88户。在完善社会保障方面,为全市特困供养对象及城乡低保家庭成员购买了意外伤害险,对168名65周岁以上的半失能低收入老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基本养老服务补贴,对1510名生活困难的残疾人发放专项补贴,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均享受了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助学补助。该市还全面凝聚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开展了“我想有个家”扶贫日活动,募捐社会资金2万元。动员27个非公企业参与联村帮扶活动,资助款物达20余万元。
但是,审计发现该市在稳增长等系列政策措施落实过程中还存在财政收入质量不高、违规收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种植结构调整的政策保障措施和涉农项目配套政策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等问题。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收入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收入质量不高。2017年,韶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6,49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6,478万元,非税收入20,021万元,非税收入占比达43.06%。
2.违规收取政府性基金96.85万元。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违规收取已被取消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96.85万元。
3.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7.27万元。2017年4月1日至2018年5月31日,违规收取已被取消的房屋转让手续费7.27万元。
4.非税收入应缴未缴1616.12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255.58万元。2017年末,韶山市财政局应缴未缴国库的非税收入共计1616.12万元;2018年1月至5月,未及时缴库的非税收入共计255.58万元。
(二)存量资金统筹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2018年1月至5月,韶山市本级共计盘活存量资金5159万元,其中:收回财政存量资金2407万元,上级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已使用1359万元,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已使用1393万元。现有存量资金为3052万元,清理完成率为62.83%。
2.财政暂付款清理不及时。2017年底,韶山市本级财政暂付款中账龄3年以上的金额660.41万元,涉及17家单位和部门。
3.应销未销财政专户。截至2018年5月底,韶山市财政局应销未销的财政专户仍有8个。
(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存在的问题。
1.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增大了财政压力,基层认识不高。韶山市乡村振兴战略涉及的项目较多,涵盖的范围较广,需要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而目前处于全面清理政府债务阶段,该市全口径债务总额达80多亿元,偿还压力大。另外,基层认识也不高,特别是村一级,基本上还处于宣传阶段,实质性举措少。
2.种植结构调整的政策保障措施没有完全到位。该市迄今为止虽然有96%涉及种植结构调整的农户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但由于奖补标准和奖补年限尚未明确,也没有制定出合理的规划和一系列切实可行的配套措施,使不少农户对种植结构调整后粮食自给自足这一传统观念的改变难以接受,对收入保障等缺乏信心,从而产生抵触情绪。
3.国产农机产品质量差,技术水平低,严重影响了农业机械化全面、全程、高质、高效的发展。调查发现,该市不少农机专业合作社均反映国产农机容易坏、寿命短,质量不如进口品牌。农机一坏,不仅耽误时间,而且维修也费钱,为现代农业生产带来严重困扰。
4.个别涉农重点项目进展缓慢,社会资本方投入的项目前期资金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韶山平里村田园综合体PPP项目自2017年8月发改部门批复、2018年2月签订PPP项目合同以来,征地拆迁尚未完成,也未进入实质性建设阶段,项目推进较为缓慢,难以按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建设任务。另外,社会资本方投入的项目前期资金未按合同约定足额到位。截至2018年5月25日,该项目共计投入资金7490万元,但社会资本方-绿地集团和上海奇创公司投入的资金仅1010万元。
5.涉农项目配套政策难以落实到位。韶山永红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该市相关配套政策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宣传发动工作还不到位,向农户流转土地遇到较大的阻力;二是农业示范园区建设用地审批困难;三是中小农业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在其制度设计与运用中存在着明显的不足,融资困难。
(四)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
1.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经对韶山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住建、公安交警、人社等部门进行大数据比对并通过该市相关部门核实认定,该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有60人拥有自购车辆,3人属于财政供养人员。
2.将小额金融扶贫信贷资金投向非建档立卡户。截至审计时止,该市截至向48户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金融贷款212.2万元。
3.未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经查,该市个别村在实施扶贫资金重大建设项目时未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违反了《关于村级集体工程建设项目实行“五禁止五不准”的意见》规定。
三、审计建议
(一)要进一步提高对财政收入质量重要性的认识,努力实现财政收入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促进财政收入平稳、持续、健康增长。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组织收入,杜绝违规收取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现象的发生。
(二)要因地制宜、量体裁衣制定乡村振兴行动计划,出台切实可行的操作性意见; 要制定土地规划、空间规划、村庄规划,以科学的规划引导农村建设;要进一步完善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发动乡村组织,激发调动基层积极性;要认真研究解决在种植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处理好粮食生产、农民增收、农村改革等方方面面的关系,真正将好事办好;要积极主动协调解决涉农重点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政策性瓶颈。
(三)必须加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的甄别认定,及时开展全面核查,逐乡逐村建立精准扶贫台账,切实做到政策到户、脱贫到人。要建立科学有效的贫困监测体系,形成与关联行业部门信息互联、数据共享的资源平台,切实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财政收入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韶山市委、市政府积极整改,已督促执收单位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收取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已取消的收费坚决不再收取,并将违规收取的政府性基金96.85万元已全部予以清退,对违规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7.27万元,已清退资金4.11万元,余款3.16万元因个人原因尚未办理退款手续,下一步将继续主动联系,尽快办理退款手续。关于非税收入应缴未缴1616.12万元、未及时缴入国库255.58万元的问题,已全部分批缴入国库;针对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到位的问题,韶山市财政部门截止至8月底共计已清理财政存量资金6542.49万元,较审计期间增加1383.49万元,清理完成率从62.83%提升至79.68%。关于财政暂付款清理不及时,涉及金额660.41万元的问题,该市进一步加大了清理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逐年消化支出挂帐,并再次深入清理,截止8月底已经收回暂付款两笔共计56万元,计划在本年度内采取必要手段收回和处理。关于应销未销财政专户的问题,已完成了8个账户的撤销手续,并将销户资料分别报送了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针对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有关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增大了财政压力,基层认识不高的问题,该市制定下发了《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通过广泛收集和听取基层群众意见、建议,并积极开展宣传,让村民对乡村振兴战略有了更深认识。关于种植结构调整的政策保障措施没有完全到位的问题,该市与涉及种植结构调整的农户全部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下发了《韶山市种植结构调整实施方案》,明确了奖补标准和年限。关于国产农机产品质量差,技术水平低,严重影响了农业机械化全面、全程、高质、高效发展的问题。该市加强与各农机生产企业的联系,特别是与厂家技术人员、售后“三包”人员的沟通,及时将农机用户对农机产品的使用情况予以反馈,并积极向发改、财政、经信、工商部门反映国产农机产品质量堪忧的情况,以期逐步提高国产农机产品质量。关于个别涉农重点项目进展缓慢,社会资本方投入的项目前期资金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的问题,
截至2018年8月,该市已全部完成建设用地的征收工作,计划11月完成项目全部征拆工作,并已完成2号酒店区域基础开挖和承台浇筑工作、材料场地平整和区域内临时道路修筑、主入口区域场地平整等工作。社会资本方资金预计10月底增资3000万元。关于涉农项目配套政策难以落实到位的问题,在土地流转方面,市农业局组织银田镇及华南村干部多次召开村民座谈会并入户宣传,一对一的讲解土地流转政策,针对不明白的问题作出政策解释,有效处理了向农户流转土地阻力大的问题。在用地审批方面,目前韶山永红生态农业示范园正在重新编制整体规划,国土部门将有关文件要求予以审批;针对精准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中有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不精准的问题,该市现已经对63户234人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系统中清退完毕。关于将小额金融扶贫信贷资金投向非建档立卡户的问题,截止8月底,过市已收回43户贷款共计195.2万元,其余5户未收回的17万元贷款,预计9月底可全部收回。关于未严格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的问题,该市各相关村按照程序对扶贫资金项目已补充和完善了“四议两公开”相关手续,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四议两公开”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