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年一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整改工作汇报时节。根据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等26家单位在市审计局统一组织下,集中精力抓审计整改,并做好了向市人大常委会汇报的相关准备工作。据了解,今年向市人大常委会集中汇报的审计发现需整改问题涉及18个单位39类问题。目前,“立行立改”类的16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正在整改的6个;“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的23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4个,其余9个问题均已采取有效措施、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
从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一是相关制度更加完善。审计整改过程中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等多个部门先后出台、完善了《湘潭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十条措施》《湘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试行)》等17项规章制度;二是财政资金管理更加规范。审计促进增收节支1.34亿元,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6.03万元,归还原渠道资金424.8万元,促进资金拨付1.08亿元,挽回损失89.58万元,调整账表4341.73万元;三是财政财务管理行为更加有序。审计后,相关单位撤销银行账户36个,督促8家二级机构收归局机关统一管理、5家国有独资或控股公司股权完整纳入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四是盘活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更加有效。审计推动统筹盘活资金1.54亿元,盘活房屋资产839.15㎡;五是促进民生保障和规范社会经济秩序更加有力。根据审计结论,相关单位为46名困难群众解决支付财政缴费资助问题,督促村级(社区)灾害信息队伍建设超过1,100人;审计督促相关单位将12名虚购交易套取以旧换新补贴人员纳入消费品以旧换新黑名单。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听取审计整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加强了对审计整改问题的监督力度,评议和促进审计整改的工作更具实效。市审计局按照市委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审计整改工作的督导,制订相关制度,明确整改督导工作分工和审计发现问题的销号流程。各相关被审计单位严格落实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将审计整改工作视为提升自身治理能力的重要举措,进一步规范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湘潭市审计局 刘义军)